各书院、各位同学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2025年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,现就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5年7月15日前,请各书院、各位同学积极配合学校清理整治工作,将自有电动自行车妥善驶离校园,未清理的自有电动自行车保卫处将集中清理。
二、自2025年9月1日起,全面禁止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。
三、2025年9月1日后,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仍在校园内停放的,一律视为无主车辆,学校保卫处将对无主车辆清理至校园外社会非机动车辆停放点,由此可能出现的丢失、损坏等情况,由车主本人承担。
保卫处
2025年6月30日